實施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(雙錄)應該明確提示投保人什么內容?
各保險公司、保險中介機構在征得消費者同意現場錄音錄像后,應明確提示投保人“此次錄音錄像過程對您今后維護權益非常重要,請您認真閱讀您簽署的具體內容,如實回答相關問題。如果銷售人員向您作出任何與書面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承諾,建議您與銷售人員通過書面形式予以確認,以便更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。”若消費者不同意現場同步錄音錄像,則保險公司、保險中介機構不能在《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》第六條規定的渠道銷售保險產品。
殘疾人可以投保保險嗎?
殘疾人只要符合條件是可以投保的。具體來說,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,身軀殘疾程度相對較輕,而且相對固定、無相關職業風險,無其他相關疾病或后遺癥的,可以投保。一般投保時,需要如實告知殘疾的部位、程度、治療及恢復情況,盡可能提供殘疾證明。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會要求面見被保險人,了解殘疾對身體功能的影響程度、生活自理能力及社會適應性,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進行額外的體檢和相應的檢查項目,以確定可投保的險種及保額情況。
有點“小病”,投保時可以不告訴保險公司嗎?
很多人對小病的定義有一定誤區,認為“常見病”就是“小病”。尤其是一些稍微年長的客戶,覺得一些慢性病是隨著年齡增長的自然趨勢,吃藥就可控制,不是大問題,但實際這些可能是核保評估的重要內容。所以無論何時都秉持“如實告知”的原則,才能避免因為誤區造成損失哦。